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60名辅警(3)
2017-08-08 14:52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六、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岗前培训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我分局将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参加由我分局统一组织连续18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为准。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间我分局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考察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一) 经岗前培训及考察合格的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阶梯式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合计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平均约6万元。
九、其他事项
(一)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拟招聘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2∶1的,可对招聘人数进行适当调增;低于2∶1的,可对招聘人数进行相应减少。最终招聘人数通过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本次招聘对最后进入拟录用阶段(完成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合格)但因总成绩未达到招聘录用线的考生保留招用资格,时限为公布总成绩后3个月内。我分局在3个月内如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本公告的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环节工作要求开展补录工作。
(七)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增城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17年8月4日
(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020-3285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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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