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公告(2)
2017-10-20 14:5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日12︰00至2017年11月5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法律专业报考人员所修课程应与法学专业相近。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法官助理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书记员增加速录考试,计入笔试成绩。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不同职位分类命题考试。试题均以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速录
报考书记员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加试速录。
1、速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速录内容:考生按录音内容使用电脑进行记录,成绩综合考虑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速录。速录开始1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
3、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要求学位的职位同时提供学位证,非应届生需同时提供学历鉴定或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领取证书的,可提交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
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