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招用11名聘员公告
2019-04-04 13:22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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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广州市增城区人社局 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1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招用条件
人员岗位需求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用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含3月31日)。
6.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和部队退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按工作实际需求分配至各镇(街)基层一线工作,需要到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夜间执法和夜间应急,24小时轮流值班兼应急救援。
8.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料(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
报名地点: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招用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与招用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二)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共2个工作日),领取地点: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