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2020-07-09 09:0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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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中心为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协助开展来穗人员积分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资格审核、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出租屋管理等工作;承担积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咨询、投诉建议、预约服务和权益保障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承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等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2日09:00时至2020年7月31日17:00时。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因疫情原因时间待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真实填写相关报名资料,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