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2)
2020-07-09 09:0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5.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应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计划生育材料、无犯罪记录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2)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3)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附件《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4)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如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技术知识)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者。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导致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有关规定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有关规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可按有关规定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