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人公告(2)
2020-12-21 15:4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五、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按笔试占40%、教学能力测试占6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能力测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月16日上午9:30时间段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
4.笔试方式和考试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2)5<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3)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5,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
3.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分职位按1:3(不含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应聘人员)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5.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资格审核
综合素质评估后,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按网站通知。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本人到场参加审核,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因资格审核不通过存在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若仍不足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4.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5.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核合格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
2.地点:按网站通知。
3.测试内容与形式:教学能力测试分学科组进行,测试形式为:微格教学(15分钟)+问答(3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考生另加5分钟的实操技能测试。
4.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
5.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教学能力测试最终成绩。
6.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六、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增城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为拟体检人员的,如自动放弃,须在体检前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体检后不接受任何自动放弃申请。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择业期毕业生交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其他人员交考察要求的有关材料(届时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1.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1年8月1日前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未经批准在2021年8月1日前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
1.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编制。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十、有关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