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68名)(2)
2021-02-27 10:4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在填报志愿、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教学技能测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网上确认考试、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20-3689260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附件: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mpost_7109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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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