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人公告(2)
2021-05-17 18:33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5.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6.2021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00时至6月3日下午17:00时,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专业技术岗位按1:2设立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5)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①医学(含医、药、技)相关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②护理相关岗位:护理基础理论知识;
③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查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2021年毕业生)》(见附件3)或《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见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
①非医学相关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
②医学相关岗位采取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分。
③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④报考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职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用人单位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