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22-03-22 18:2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网络报名首日。
(三)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等2个专业类别岗位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考试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八)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告。
(二)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020-32855106。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部门020-32855107。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扫码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点击下载文件)(扫码下载)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2日
原文标题: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8148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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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