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第一批招聘工作公告
2022-03-11 17:0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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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挂广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和广州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的牌子)建于1958年,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疗机构,为广东省皮肤临床重点专科。目前设有门诊部、住院病房,门诊内设: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中医科、理疗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药剂科等医疗专业科室,同时设有 VIP特诊中心,由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坐诊。全所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22人,高级职称60人,中级技术职称66人,博士7人,硕士50人。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和不限。
1、2022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2、岗位具体条件:
(1)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2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2022年3月29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上传附件:
(1)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证件需正反面完整上传);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上传教育部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要求具备资格的必须上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或合格证明;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