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出差住在某旅馆,临走时顺手将桌子上的台灯放进提包内带走,其行为属于:
2021-10-01 17:3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题
顾某出差住在某旅馆,临走时顺手将桌子上的台灯放进提包内带走,其行为属于: A 不当得利 B 无因管理 C 侵权损害 D 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C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解析:A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B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根据题目,顾某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其行为侵犯了旅馆对其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权,属于侵权损害行为因此,A、B项排除,C项正确此外,一般情况下由于台灯价值不高,因此顾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D项排除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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