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
2021-11-29 17:2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A . 2:5:4
B . 3:5:4
C . 4:2:5
D . 3:4:5
参考答案:D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为比例问题
第二步:分析解题:
设甲处理x份,根据题意可列方程:x+x+4+x+8=48,解得x=12;
所以乙处理16份,丙处理20份,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3:4:5。
故本题选D。
【2011-内蒙古-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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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