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
2022-05-24 00:2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2017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乙公司实际销售单价为每件8万元。甲公司2017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应确认的收入为300万元
B应确认的收入为1 000万元
C应结转的销售成本为600万元
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
考点:
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解析:
合同规定,乙公司未销售的商品不得退回给甲公司,属于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甲公司)应当在交付商品时按照协议价确认收入1 000(200×5)万元,并结转成本600(200×3)万元和增值税170(1 000×17%)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CD。
【相关分录】
借:应收账款 1 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以上是关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2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州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知识点一点点得积累,那么作为解决问题来说,检验标准就是做题了。
做题演练,让知识点更加牢固,也可以在这知识点的海洋里自由地鱼跃。
不放过每次的实战!加油!
找考试题目使用:搜答案神器(https://guangzhou.huatu.com/tiku/)
特别说明:广州华图题库系统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关注广州华图教育微信gzhtfx,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广州华图)



